按照《天津(jin)市事業單(dan)位公開(kai)招聘人員實施辦法(試(shi)行)》(津(jin)人社局發(fa)〔2011〕10號(hao))要求,現將擬聘用(yong)人員予以公示(shi)。
一、公示期
2025年(nian)1月(yue)3日 — 2025年(nian)1月(yue)14日(7個(ge)工作日)。
二、受理地點及電話
地 點(dian):天津(jin)機電職業技(ji)術學院
通訊(xun)地址(郵編):天津(jin)(jin)市津(jin)(jin)南區(qu)海棠街雅(ya)觀路19號(300350)
電 話: 022-81125203
聯系人:秦老師
三、公示要求
1.如對公示(shi)內容有異(yi)議,請于公示(shi)期間,以電話、信函、來訪等方(fang)式向受理部門(men)反映(信函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(zhun))。
2.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,真實、具(ju)體,電話(hua)及(ji)信函應(ying)告(gao)知真實姓名(ming)及(ji)聯(lian)系方式。
3.受理機構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(de)情況嚴(yan)格保密(mi)。
天津機電職業技術(shu)學院
2025年1月3日